管理层
嘉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吕耀华先生,现年五十九岁,于一九八四年加入嘉华集团,现任本集团香港地产部之董事总经理。彼于二零一零年四月起出任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吕先生亦为本集团多间联属公司之董事。除本文所披露者外,彼过往三年并无于其他公众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彼持有美国南加州大学工业及系统工程学士学位。吕先生曾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广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并于二零一一年,再度获委任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广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于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四日,彼获委任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于二零一八年一月再度获委任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吕先生于二零零六年曾获委任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门市新会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于二零一二年再度获委任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门市新会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吕先生于二零一三年一月获委任为广州地区政协香港委员联谊会第五届理事会现任常务副会长及理事。吕先生于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再度获委任为广州海外联谊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吕先生获委任为中国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主席(副会长),任期为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七年。于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七日,吕先生获委任为港区省级政协委员联谊会有限公司理事。于二零一四年八月,吕先生获委任为香港广东各级政协委员联谊会之第三届理事。彼获委任为香港广佛肇联谊总会之执行副主席(二零一四至二零一七年度)。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吕先生获委任为广东海外联谊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吕先生曾获委任为香港广东青年总会第一届常务副主席。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吕先生续任香港广东青年总会第二届常务副主席。彼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获委任为香港广东社团总会之副会长,现为名誉副会长。彼于二零一七年十月获委任为粤港澳大湾区青年总会荣誉顾问。彼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荣获蓬江海外青年联合会第一届理事会荣誉会长。彼于二零一八年三月获委任为香港广州社团总会第二届执行委员会常务副主席及常务会董及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荣誉顾问。彼亦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获委任为广州地区政协香港委员会联谊会名誉会长。彼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获委任为新会区大泽镇侨联第三届委员会名誉主席。彼为香港房地产协会之第一副会长。彼自一九九九年起出任香港地产建设商会董事会之成员。吕先生于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七日起获委任为香港工商专业联会之董事,并于二零一五年九月再获委任为执行委员会之成员。彼曾于二零零二年七月一日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间出任为香港上诉委员会(房屋)成员。彼曾于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四年十月期间为地产代理监管局之成员。吕先生为吕志和博士之儿子、吕耀东先生及邓吕慧瑜女士之胞弟。